根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24)渝0105执92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将孙昆林、沐琳名下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曲陆高速路以西、马金坝水库以南“金麟湾二期”A区21幢第1-4层103号【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18)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9268号】的不动产登记到晏和平名下。因孙昆林、沐琳证号为云(2018)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926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