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郭东、余小蕊(隐名共有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金曦苑)9幢第1-3层07号,证号为200800020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东、余小蕊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