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杨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开发区环城花柯九村(南颐花园)16幢第3层3-301号,地号为006-016-001S01603030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6)字第530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因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 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