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俊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西侧,曲珠路北侧“闽南商业区.金庭花园”A座幢第7层702号,证号为201610741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俊涛
2025 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