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崇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长征路(冶金小区)47幢1单元第3层1-301号,地号为008-004-1S047010301,证号为曲开国用(2016)第0228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崇民
2025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