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梅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西苑小区(云南省滇东电业局)24幢第1层2-1-2号,地号为008-(002)-1-2F242012,证号为曲市国用(2013)字第1236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梅芸
2025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