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符晖、黄慧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曲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5幢第3层1-3-1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09006GB00005F00150009,证号为云(2020)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2651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符晖、黄慧娟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