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王家山看守所两侧(警苑花园)1幢第2层2-201号,地号为004-026-270-1SA0102020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1)字第704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宇
2025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