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华福英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54号(水电十四局曲靖分局)53幢第2层2-2-14号的不动产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华福英名下。
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