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卢荣恒、孙爱周,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金江路“吉大·上元”小区2幢第14层1402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06021GB00002F00020058,证号为云(2021)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699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卢荣恒、孙爱周
2025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