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5)曲靖市第0012号

2025-01-17 15:27:0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李佳润(继承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平安路与文笔路交叉口“世纪涛岸”小区二期10幢第10层1-1001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013002GB00007F00100163,证号为云(2019)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98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因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上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