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302110013GB00030号国有土地面积1262.11平方米,位于麒麟区麒麟北路东侧,麒麟区第四中学南侧,四至界线详见《530302110013GB00030宗地四至界线图》,现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该宗土地使用权确权。经调查,该宗土地由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1985年使用至今,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为国有划拨用地。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拟将上述宗地确权为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依法办理上述宗地使用权确权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74—3135105。
特此公告。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