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02-26 11:34:19   来源: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职能职责,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政务服务法治化管理水平和能力有效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组会传达学习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辅导1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日常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普法阵地,宣传解读《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物,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 坚持依法决策

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在重大事项决策,特别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中,广泛深入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充分、科学论证,提高科学决策质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预防和化解决策法律风险,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切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聘请法律顾问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单位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制定文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出意见建议,从源头上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科学性、合法性。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并落实《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用好“曲靖市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日常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法治宣传专栏,开展各类普法宣传30余次,刊载、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0个,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组织干部职工关注“中国普法”“云南普法”“云南政法”“云南司法行政”“曲靖市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完成“知法明理学法小程序”认证,参与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曲靖市普法宣传需求线上问卷调查,开展云南省“普法强基”法律常识、“普法强基”云南省2023年民法典知识等在线答题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四)全面依法履行职责

一是构建四级清单,推动权力运行标准化。编制发布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市、县、乡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按照“五级十二同”标准编制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66701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编制发布开发区承接事项清单,赋予开发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着力提质增效,推动服务供给规范化。在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分类设置无差别受理、“一件事一次办”和分领域综合窗口,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综合窗口集中受理。规范服务行为,落实“好差评”制度,好评率达99.99%。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并办结各类“疑难杂症”90余件。实施投资项目代办制度,无偿为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全市代办投资项目83个、事项786项,实现“项目落地不求人”。

三是深化“一网通办”,推动群众办事便利化。曲靖市自建的2个业务系统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打通、3个移动应用服务整合接入“一部手机办事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47%、全程网办率达89.52%,1379项事项实现“掌上办”,213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667项事项实现“省内通办”。在实现全市1792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码”查询的基础上,升级“扫码办”,初步实现1836个政务(便民)服务场所位置掌上导航、17项村级代办事项掌上办理、4项村级证明事项掌上开具。

四是建强乡村体系,推动基层服务亲民化。全市137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与党群服务中心整合,完成“去行政化”,推行“1+N”综合窗口服务模式,8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集中办理。全市1688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与党群服务中心整合,规范设置便民服务功能区,推行“走村入户”上门办,已代办政务服务事项38.95万件。

五是优化交易环境,推动招标投标电子化。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标准化建设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改造,场内监管经验被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全省推广。坚持“应进必进”,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市完成交易项目2132项,交易额831.49亿元,增值9549.5万元,节约3.58亿元,使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11310笔,为投标企业释放资金13.44亿元。

(五)狠抓党内法规制度实施

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党内法规工作的班子成员承担党内法规执行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党组会议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2次,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清单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1次,利用市级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宣传4次,把“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统一起来,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2023年,党组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4件,审查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均达100%。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未出现违反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以来,虽然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的深度和广度尚有不足,法治宣传教育的载体有待拓宽;二是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滞后,各部门单设的服务大厅未能完全整合,企业群众办事不够便利;三是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较多且多为省级以上部门开发建设,市级难以完成系统对接打通,网上办事不够便捷。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机制,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优化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中共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2023年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党组定期听取各科室法治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列为衡量各科室和干部职工实绩的重要内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压实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工作来抓,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法律顾问工作成效,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并认真组织学习,推动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持续深化法律进机关工作,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打造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整合提升“一门服务”,拓展延伸“一网通办”,集成重构“一单统办”,实现22项“一件事”重点事项100%进入“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高效办成。二是提升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为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量身定制个性化代办方案,提供一个专班、一个计划、一个清单、一个平台、一帮到底的“套餐式”代办服务,创新联合预审、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审批模式,提高项目代办深度和广度,提升项目线上代办比例。三是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公布后2个月内,编制涵盖市、县、乡、村四级实施的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依据2023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行业系统逐级编制发布实施规范。巩固提升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效,持续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跑动次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组织开发区与各级赋权部门签订赋权委托协议,编制权责清单,实现赋权事项应接尽接。四是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推动全市各级自建业务办理系统互联网端注册渠道接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用好“互联网+监管”平台,优化“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网上专区,加快“扫码办”、各地自助服务终端功能升级,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能力。五是提升实体政务服务。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事项进驻和窗口人员管理,规范市、县、乡三级“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设置及运行,强化政务服务投诉处理,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质效,确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好评率达99%以上,差评按时整改率达100%。六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加强评标场所标准化建设,用好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开展全省大循环,实现专家抽取、工位分配、项目确定“三随机”。落实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实现所有招标项目降幅达50%以上,推行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场内巡检,全流程问题、隐形壁垒问题清单梳理整治,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