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01-09 16:37:17   来源: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按照《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曲发〔2022〕19号)、《<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曲治市〔2022〕7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92号)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法治医保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党组领导重视,组织领导有力。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由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和市医保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积极参与、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措施有力。制定印发《2023年曲靖市医疗保障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责任要求,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认真组织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经费投入到位,保障措施有力。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优先安排经费用于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普法宣传、宣传资料征订印刷、法律顾问聘请等项目。2023年,共投入10万余元用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医保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抓好“第一议题”学习,充分利用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职工会、“三会一课”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部署要求,自觉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六进”工作,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法定职能职责全面依法履行。结合学习宣传贯彻落实2023年12月1日施行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大力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各类证明事项。修订完善权责事项清单和备案管理、公共服务等事项清单,实现权责清单和“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大力实施营商环境提升三年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1件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修订,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全部完成公平竞争审查。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部可办,重大事项决策前均征求了法律顾问意见建议。

(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制订《曲靖市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采取网上公开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天。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完成了2022年以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完成了《曲靖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曲政办规〔2022〕8号)后评估。行政决策均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面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严格执行《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决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全部通过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充分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曲靖市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等事项全部按要求立卷归档。认真组织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全年完成全市4461家医药机构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执法公开。执行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3名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人员均一次性通过。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专门明确2名同志负责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前均通过了内设法制审核机构的法制审核。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建立了舆情响应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风险管控责任,增强防范抵御重大风险能力。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修订完善信访制度,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健全。认真组织《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学习贯彻实施,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化解纠纷服务。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法治文化活动。

(六)接受制约监督积极主动。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认真抓好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回复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5件(3件主办、22件协办)。全年没有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进医保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掌上办”、“网上办”、“不见面”等业务的办理。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23年,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按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医疗保障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但仍然存在法治宣传教育渠道窄、形式不够多样,基金监管工作形势严峻、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医保经办业务距群众期望期盼有差距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总目标,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为全市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抓好《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一是抓好医保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依据“八五”普法规划安排,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把政策法规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培训内容,分级分类举办培训班,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掌握,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升法治素养。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医保法治宣传教育。以群众视角和语言开展精准普法,着力提升医疗保障干部、定点机构工作人员和广大参保群众法律知识,推动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普法实起来、活起来,确保普法工作落地见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努力营造领导重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持续加强基金监管力度,增加群众安全感。一是推动智能监管提速。提升医保智能监管能力,推动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全面落地应用,深化大数据和生物识别等信息技术应用,实现智能监管全覆盖。日常监管做到线上和线下并重、单个病案审核与汇总数据筛查并重,医保端和医院端核查并重。探索DRG付费下基金监管方式和路径,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病案管理,提高病案管理质量,提高监管针对性。二是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及相关人员管理力度。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实施信用评价,推进信用分类管理,强化结果应用,规范信用主体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继续探索医保医疗行为积分管理,待国家、省医保局出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相关文件后,及时结合曲靖实际推动落实,充分发挥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基金使用“守门员”作用,构建医保基金监管新格局,加强医保监管能力建设。

(三)优化提升经办服务质效,提升群众体验感。一是加强医保服务智能化水平。根据国家、省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工作要求,提升医保数据要素赋能医保改革、基金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医保智能(AI)服务助手,探索利用数据专区中的政策库、知识库、数据库,提升咨询服务效率、质量和满意度,从海量医保数据中筛查出违规问题和风险,探索DRG制度改革成效分析应用,为杜绝医保基金违规使用、精准决策提供更加精准的数据支撑。二是深化医保领域便民惠民行动。继续拓宽医保业务渠道,建立“立体经办网”。规范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办理,在充分征求各县(市、区)意见基础上,全市统一选取与乡村两级紧密且能接能办的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不断提高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覆盖面。推进医保经办服务延伸办理,积极与定点医药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参保单位等第三方协商对接,通过医保专网、基层服务网厅、公共服务网厅等形式向第三方服务网点延伸医保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家门口办”。三是打造“暖心服务”品牌。持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便捷化水平,以“制度化持续抓牢抓细抓实”为工作导向,紧盯建设更高水平经办服务目标,坚持用心用情为民服务,提升经办人员办事率、管事率,以不作为、服务不到位为整治的重要抓手,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现场交办、限时督办,强化结果运用,持续巩固提升“暖心服务”品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