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024-01-15 09:55:00   来源: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曲靖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构建市委统一领导、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2023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市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1次,专题调研部署全市政法工作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8次;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检查。5月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5月10日,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做好依法决策、述职述法等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有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会泽县被命名为示范县,富源县被命名为先行县,“做好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加减法’”被命名为示范项目。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打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事项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分别压缩33.3%、23.3%、56.8%,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4个工作日,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压缩至20日以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采取“一个项目一个专班”模式,免费为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全程线上、线下代办服务,全市累计代办投资项目1270个、事项5274项。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标准化建设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改造工作,建成远程异地评标工位77个,2023年,全市完成交易项目2132项,交易额831.49亿元,增值9549.5万元,节约资金3.58亿元;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11310笔,为投标企业释放资金13.44亿元。自2023年5月1日起,降低企业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8.86亿元,降幅为61.8%。严格规范审批工作,以“证照分离”为切入口,推进“四减”工作,持续做好“一窗式”办理,推进“一网通办”,不断提升审批效能,受理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等各类审批6396件。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推动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曲靖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二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服务企业和项目统筹推进“三项制度”,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连续两年荣获中国投资热点城市称号。健全“大招商”机制,加强驻点招商机构和招商队伍建设,推动市县主要领导带头招商、行业部门专业招商、产业工作队一线招商、链主企业以商招商,2023年,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增长28.7%,经营主体净增21.3万户、净增长37.8%。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审查政策措施文件557件,废止政策文件3件,完成涉嫌行政垄断政策文件整改6件,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26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提升立法质量。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完成全省首部精神卫生领域地方性法规《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以及《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讨论、修改、审议工作。二是全面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常态化落实司法局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由市政府党组会议或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工作,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225份,按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部门报请的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进一步拓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县两级采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213128件。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市政府聘任法律顾问20名、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59名,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聘请法律顾问645人,覆盖率达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五是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制定《曲靖市大安全大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着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国家、省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建立了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基本实现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现场指挥调度及重大风险在线监测预警功能。修订完善《曲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25个专项预案,全市组织开展有一定规模的应急预案演练35次。六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召开首次“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会暨专题述法会,深入推动普法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高位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创新开展“知法明理·平安家庭、平安成长、平安务工”活动,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珠源法治宣讲团”、“云小普”曲靖普法志愿者队,培育法律明白人8643名,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各类宣传活动60000余场次。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成法治文化阵地示范项目23个。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重点加强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领域执法检查。加大卫生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全市共查处案件921件、罚款773.73万元。加强文旅企业执法检查,有效规范和治理文旅市场秩序,全市文化市场共开展执法检查30641人次,检查经营单位9387家次,办结案件139件,警告125家次,责令改正38家次,责令停业整顿2家,罚款35万元。二是持续推动执法事项下沉。印发《曲靖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将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统一赋予各乡镇(街道),涉及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领域共计30项,对赋权事项实现“应接尽接”。各县(市、区)均已完成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工作,承接最多的乡镇(街道)142项、承接最少的乡镇(街道)42项,平均承接数92项。三是做好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5项工作机制,召开3次调度会,开展4轮督导、5次明察暗访,核查处理问题线索927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加大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信息公示常态化网上巡察力度,有效规范全市年度执法情况网上公示工作。将全市2.36万余名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全部纳入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五)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印发《共同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意见》《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意见》,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曲靖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2023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83件,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28件,复议案件数量首次超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推动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终止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成效显著。2023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二是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推动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市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覆盖率均达100%,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1836台。2023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26件、公证18223件、司法鉴定11345件,积极发挥仲裁在服务法治曲靖建设中的作用,受理案件267件,涉案标的3.87亿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万家”人民调解专项行动,全市调解矛盾纠纷23908件,调解成功率97%。

(六)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数字曲靖”建设。一是加强政务数据收集,建设市级政务数据库。采用先进的湖仓一体架构,已对接省、市65家单位,归集了1.1亿条可用数据,完成6大基础库建库工作。二是加快数据平台搭建,建设安全防护中心和数字驾驶舱。在建成分布式数据库存储数据基础上,建成融合集成平台、数据运营平台、数据填报平台等10个子系统280个模块,初步具备数据处理、融合、治理及数据资产管理等能力。三是加快“一网通办”平台建设。以“曲靖通”APP为载体,聚合用户361万,通过连接省级和市级自建系统两种途径累计提供4386万余次服务。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1件、政协提案312件。带头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进一步加强。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持续深化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平衡,少数地方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需加强。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有差距,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制审核不严格、执法监管不到位等情况时有发生。三是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基层法治机构和人员力量配备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不适应,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曲靖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统筹推进法治曲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市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深入推进。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扩大“一件事一次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范围。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整合集成法律服务资源项目,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质量。三是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决策,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决策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四是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五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关键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市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有针对性精准分类普法,巩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效,提升普法实效。六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考核。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机制,对各级政府及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