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坚持全面彻底如期高质量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受理编号D3YN202405100004投诉举报问题(省级生态为民件)
一、举报内容
曲靖市麒麟区幸福社区水电十四局退休工人基地在旧小区改造后无公厕,群众在小区随意如厕,污染小区环境,反映近3年未得到解决。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接到投诉举报后,曲靖市国资委迅速开展调查核实,督促麒麟区住建局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开展整改,联合基地物业立即对公厕陈旧老化及损坏部件进行了更换和修复,增加了节能型设施,自2024年5月13日起,基地公厕进行开放使用。由基地物业负责配备公厕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工作标准,对公厕卫生保洁、设施维修进行跟踪管理,在公厕内张贴文明如厕、节约用水等标识标语,确保公厕正常使用。如因公厕维修改造等原因需暂停公厕使用,提前告知居民,维修改造结束后及时开放使用。二是基地在路口、转角等醒目位置设置公厕引导指示标牌,并加大了宣传力度、巡逻管理力度,发现随意如厕现象及时制止。基地增设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加大了清扫保洁力度,基地内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三是基地物业设立了居民意见建议箱,及时受理居民的意见建议,回应民众关切。四是市国资委组织对基地群众进行了整改满意度调查,发出《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42份,收回42份,其中:满意42份,基本满意0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100%。11月27日,麒麟区组织开展自查自验,并在麒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ql.gov.cn)对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2024年12月20日,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对群众投诉举报件开展了市级现场核验。经现场实地核验,该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档案资料规范完善,符合验收要求。
三、下步工作
(一)强化学习,用活用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保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加强常态化督办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认真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小区周边生态环境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防止反弹。
(三)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普法、守法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好“普法+执法”的模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向广大市民普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提高市民生态环保意识,同时,加大日常巡查督办力度,联合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加强管理,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