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第三轮第二批环保督察交办编号D3YN202405100041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曲靖市能源局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行立改,制定问题整改措施,聚焦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生态为民”行动常态常效。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一)问题描述。受理编号D3YN202405100041(市级生态为民件)。投诉举报人反映:曲靖市富源县营上镇海丹村委会河边村的块泽河大桥附近、河边小学200米处有一未挂牌洗煤厂,运煤车辆进出厂区未覆盖,堆煤场露天堆放,造成严重扬尘污染;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块泽河,造成水体污染。该厂4月29日至今,日间不生产,夜间仍处于生产状态。
(二)整改措施。为切实抓实该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曲靖市能源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督办领导及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有序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一是科学合理调整车辆清运作业时间段,避免夜间车辆进出作业噪音扰民。二是严格督促运输车辆覆盖篷布,认真落实日常保洁工作,避免清运扬尘污染影响。三是将堆场内剩余80吨煤产品清运至云海洗煤厂大棚内规范处置,杜绝煤产品无序堆放污染问题再次发生。
(三)整改时限。2024年5月31日前
二、问题整改情况
对照问题整改措施,该件问题现已整改完成。一是未挂牌洗煤厂实为“营上镇海丹选煤厂”,2014年停产并拆除所有生产设备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23年7月将场地租给张某某个人,2024年3月用于堆存煤产品3000吨并覆盖塑料篷布,2024年4月29日起将堆存煤产品转运至2千米外的云海洗煤厂,场地还剩余80吨煤产品未清运,现场调查时,责令夜间停止车辆运输。二是运煤车辆落实篷布覆盖、密闭运输,厂区道路及堆场已清扫除尘。三是80吨煤产品现已清运至云海洗煤厂大棚内,并对原场地大门进行了上锁管理,目前,该场地无煤炭堆放。问题整改完成后,经富源县人民政府组织自查自验后,曲靖市能源局于2024年11月26日开展了市级验收,结论为:“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三、上述中央第三轮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诚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能源局反馈。联系电话:0874—3198059;电子邮箱:qjynyjhjd@163.com;通信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49号市能源局;来访地址:市能源局节能环保和科技装备科(局办公楼108室)。
曲靖市能源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