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4)曲靖市第0551号

2024-12-20 10:08:0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丁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2幢第8层4-801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1007GB00004F00020057,证号为云(2021)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289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梅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