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韦玮,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开发区迎霞路与学府路交叉口(凤凰水榭小区)30幢第1-3层2号,地号为009-004-2S030000002,证号为曲开国用(2015)字第0360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韦玮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