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春丽(继承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54号62幢第1层1-1-2号,地号为B-(13)-80F62101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字第652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1419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因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上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