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畅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与柳家西路交叉口以南(金穗花园四期)8幢第3-4层2-302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09006GB00009F00080008,证号为云(2022)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459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畅韬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