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波、沈忠朋(曾用名:沈忠鹏,隐名共有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麟瑞小区A-2幢第1层2-42号,地号为532201000-004-035-25SA02000142(车库),证号为曲市国用(2009)字第1051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902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因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上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樊波、沈忠朋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