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曲靖市第0401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本人樊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云玉路以南、环西路以西“金硕苑”小区10幢第1-3层10-5号,地号为:006-031-001S010000005,证号为曲开国用(2014)字第0199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
现更正为“本人樊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云玉路以南、环西路以西“金硕苑”小区10幢第1-3层10-5号,地号为:006-031-001S010000005,证号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199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