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吴雅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北路103号(麒麟山·兴厦小区)A幢第5层2-504号,地号为003-016-43S00A020504,证号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428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201130313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雅虹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