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宋国华申请继承坐落于曲靖市金牛塘(花柯南路)1幢第1-4层的不动产,经审定,登记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宋家福
继承人:宋国华
不动产坐落:曲靖市金牛塘(花柯南路)1幢第1-4层
房屋所有权证号: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92871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1)第7528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房屋面积220.06㎡,土地面积71.8㎡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部(南湖雅园小区商7幢)
联系方式:0874-3132686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