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开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麒苑小区(昆明铁路局曲靖房地产管理所)8幢第6层2-601号,地号为A-(1)-7F08206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3)字第452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2013300140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开猛
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