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崇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环城东路(昆明铁路局昆东房建段)16幢第4层1-4-8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0022GB00001F00160020,证号为云(2019)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4056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崇英
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