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龚守熙申请继承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与小坡联络道交叉处(水郡花园小区)17幢第3层2-3-1号的不动产,经审定,登记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江国敏
继承人:龚守熙
不动产坐落:曲靖市珠江源大道与小坡联络道交叉处(水郡花园小区)17幢第3层2-3-1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2012123610号、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2012123611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曲市国用(2015)第4974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房屋面积127.71㎡,土地面积20.37㎡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部(南湖雅园小区商7幢)
联系方式:0874-3132686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