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4)曲靖市第0386号

2024-09-11 15:04:4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彭卫民(继承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玄坛路106号(颐星苑)4幢第5层2-402号,地号为532201000-003-014-1S004020402,证号为曲市国用(2015)字第509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因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上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