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彭卫民(继承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玄坛路106号(颐星苑)地下车位幢第-1层34号,地号为532201000-003-014-1S-001000034,证号为曲市国用(2015)字第509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因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上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