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高文芳、吕文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北路北段(龙翔花园)5幢3单元第3层3-1号,证号为200915202、200915203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文芳、吕文书
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