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光彦、王娅琼,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文昌街67号6幢第4层1-4-2号,地号为D-(6)-2F06104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9)字第014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光彦、王娅琼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