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黄晓兆、朱美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北路北段(区三中)新3幢第4层1-402号,地号为A-(13)-26F03104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7)字第041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共2007203530号的房屋共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晓兆、朱美璇
2024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