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4)云0302执恢32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将刘外花名下坐落于曲靖市曲陆高速公路以西、马金坝水库以南“金麟湾二期D区蓬莱I”2-32幢第1-3层(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23)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7235号)的不动产过户到买受人赵培书名下。因刘外花证号为云(2023)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723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