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曲靖市第0223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白靖泽、张艳玲(隐名共有人),白靖泽、张艳玲离婚析产给白靖泽,白靖泽买卖转移给任克花、马强。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任克花、马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304017、201130401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任克花、马强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白靖泽、张艳玲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现更正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白靖泽、张艳玲(隐名共有人),白靖泽、张艳玲离婚析产给白靖泽,白靖泽买卖转移给任克花、马强。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任克花、马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304017、201130401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任克花、马强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白靖泽、张艳玲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