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杨彩娥申请继承坐落于麒麟东路(云南省曲靖监狱)32幢第3层1-3-2号的不动产,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彩娥名下。
被继承人:黄寿彩
继承人:杨彩娥
不动产坐落:麒麟东路(云南省曲靖监狱)32幢第3层1-3-2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56937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9)字第729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房屋面积79㎡,土地面积16.51㎡
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继承人杨彩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麒麟东路(云南省曲靖监狱)32幢第3层1-3-2号,地号为002-(018)-7F32103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9)字第72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因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上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一并公告该证书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部(南湖雅园小区商7幢)
联系方式:0874-3132686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