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家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北关居民小组刘殿伦等七户居民申请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以下(详见附表:方家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北关居民小组刘殿伦等七户居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晰表)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示之日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延长线南湖雅园商8幢三楼权籍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74-3123762),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作废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附件:方家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北关居民小组刘殿伦等七户居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晰表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