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曲靖市第0197号

2024-05-20 09:54:0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卫、杨承竟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金元尚居)50幢第1-3层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马卫、杨承竟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谭华、钱康,谭华、钱康买卖转移给马卫、杨承竟。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马卫、杨承竟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5502、201330550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马卫、杨承竟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谭华、钱康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