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婷婷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麒麟嘉园”一期G18幢第7层7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婷婷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彭琼艳买卖转移给杨婷婷,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杨婷婷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273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转移登记,仍登记在彭琼艳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6)第2798号)。现杨婷婷申请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彭琼艳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