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晓光、王俊芝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幸福小区福康园207幢第6层A-6-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木晓光、王俊芝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出售给杨继红、张红飞(隐名共有人),杨继红、张红飞买卖转移给木晓光、王俊芝。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木晓光、王俊芝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0001、201130000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木晓光、王俊芝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继红、张红飞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