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舜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幸福小区福康园207幢第4层C-4-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舜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华文娟,华文娟买卖转移给徐广根,徐广根买卖转移给陈舜。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陈舜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357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陈舜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华文娟、徐广根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