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曲靖市第0174号

2024-04-28 16:09:3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朱凌云申请办理坐落于云南曲靖卷烟厂吉庆福小区一号院2幢第7层3-7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朱凌云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崔建刚、李佺买卖转移给朱凌云、刘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朱凌云、刘恋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301891、201430189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转移登记,仍登记在崔建刚、李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6)第4291号)。现朱凌云、刘恋欲将上述不动产离婚析产转移给朱凌云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崔建刚、李佺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