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曲靖市第0169号

2024-04-28 15:50:0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孙华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小区6幢第4层1-4-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孙华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总公司)出售给陈华珍,陈华珍买卖转移给王美琼。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王美琼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000061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云0302民初1377号将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给孙华,孙华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陈华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