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曲靖市第0161号

2024-04-28 15:41:0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燕、杨涛激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金麒苑)12幢3单元第1层3-1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燕、杨涛激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龙炳华、舒梅买卖转移给张燕、杨涛激。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燕、杨涛激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917076、20091707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转移登记,依然登记在龙炳华、舒梅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0)第3870号)。现张燕、杨涛激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龙炳华、舒梅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