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4)曲靖市第0147号

2024-04-28 15:33:2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范晶晶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西侧,曲珠路北侧“闽南商业区.金庭花园”A座幢第16层16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范晶晶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宫霄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宋高飞、范晶晶,宋高飞、范晶晶离婚析产给范晶晶。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范晶晶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11529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范晶晶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宋高飞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