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4)曲靖市第0124号

2024-03-29 15:17:3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杨丽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8幢第5层3-5-9号,地号为B-(6)-5-2F083059,证号为曲市国用(2011)字第332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7467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丽云

2024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