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曲靖市第0119号

2024-03-21 14:58:3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王潋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麟瑞小区B-4幢第1层7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潋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刘淑芬、唐国兴,刘淑芬、唐国兴买卖转移给王潋、李家保(隐名共有人),王潋、李家保离婚析产转移给王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王潋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10988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王潋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刘淑芬、唐国兴、李家保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