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曲靖市第0115号

2024-03-21 14:56:5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李定梅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廖廓南路(市建设局)1幢第3层4-3-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定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建设委员会出售给朱莲典,朱莲典买卖转移给张金所。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张金所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660689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张金所、李定梅欲将上述不动产离婚析产给李定梅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朱莲典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