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曲靖市第0114号

2024-03-21 14:56:2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绍华、张金娥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王家山看守所两侧(警苑花园)42幢第4层2-4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绍华、张金娥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李俊才、李红秀买卖转移给李绍华、张金娥。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绍华、张金娥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3039、201530304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转移登记,依然登记在李俊才、李红秀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1)第7307号)。现李绍华、张金娥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俊才、李红秀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