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4)曲靖市第0094号

2024-03-15 14:44:2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杨茂能、李琴芬(隐名共有人)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幸福小区福康园208幢第2-3层D-2.3-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茂能、李琴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出售给陈凤英、李鸿猷(隐名共有人)、李艺玲、金玉银(隐名共有人)、李毅荣、王燕飞(隐名共有人)、李昆平、郭开寿(隐名共有人)、李昆云、余贵昌(隐名共有人),陈凤英、李鸿猷、李艺玲、金玉银、李毅荣、王燕飞、李昆平、郭开寿、李昆云、余贵昌买卖转移给杨茂能、李琴芬。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杨茂能、李琴芬(隐名共有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61272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杨茂能、李琴芬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陈凤英、李鸿猷、李艺玲、金玉银、李毅荣、王燕飞、李昆平、郭开寿、李昆云、余贵昌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11日